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18号)的规定,我局受理并审核了江阴市青阳中心卫生院撤销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》的申请,并对其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》予以缴销,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12日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电话:025-83273703 通信地址: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:210008 电子邮件:wangdl@jsfda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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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证编号 |
医疗机构名称 |
注册地址 |
法定代表人 |
制剂室 负责人 |
医疗机构 类别 |
配制地址 |
生产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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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20060033HZ |
江阴市青阳中心卫生院 |
江阴市青阳镇镇健康路17号 |
刘建荣 |
蒋炳华 |
乡镇 卫生院 |
无锡江阴市青阳镇镇健康路17号 |
硬胶囊剂、口服溶液剂、糖浆剂、合剂、软膏剂、溶液剂(外用)、酊剂、搽剂、洗剂、中药前处理。 |
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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